网约车合法之后(2)
其实不仅仅是北京,对于全国大城市来说,大量外地牌照的网约车涌入一直是面临的一大问题。据《法制晚报》此前发起的一项微调查显示,160名受访网友中有66.9%的网友在使用网约车软件叫车时,发现叫到的外地车有增多趋势。对此,有专家表示,对于网约车的管理,大城市尤其是一线城市会管得严一些,外地车牌不太可能获得本地交管部门的认可,在后期获得运营资质会存在困难。
加大网约车数据开发
在谈到《暂行办法》发布后所带来的积极影响,许多受访专家都不约而同地谈到了网约车平台的数据开发。
吕萍认为,对于此次《暂行办法》的发布,除了促进网约车行业发展,新规在信息共享和信息安全方面做了很多规定,为出行大数据的应用提供了数据基础。交管部门对于出行数据的充分利用必然利于城市交通的合理规划和预警,同时也会为道路、楼宇等城建工作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根据《暂行办法》规定,要求“具备开展网约车经营的互联网平台和与拟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具备供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的条件,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接入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有符合规定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一份关于“互联网+出行”的行业调查显示,2015年,我国选择“互联网+出行”方式的人数增加到2.69亿,并且每周都用的用户占到4成。“网约车在实际的运营中会产生大量的数据,而这些数据如果通过一些分析处理或者跟其他领域的数据相融合,比如说市政公交一卡通数据,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描述或者刻画城市发展的一些现状,有助于我们应对城市病和处理城市问题,为城市决策和管理提供相应支撑,提升城市治理的能力与效率。”姜鹏如是说。
在最近两年,其实有些网约车公司曾试图跟一些城市的交管部门或是其他政府部门合作,想将自己的数据连接过去,但是由于网约车身份的尴尬,往往很难实现。“网约车合法化、规范化以后,无疑为跨领域间合作减小了阻力。”姜鹏分析道。
姜鹏进一步举例,以往在交通方面,交管部门更多利用的是出租车上安装的GPS数据,而网约车与出租车相比,除了数据量更多更广以外,也更加真实准确。“出租车的有些数据是在空车巡游时候产生的,而网约车只有在产生商业交易行为后数据才会被平台记录。同时,网约车数据不仅带有精准的地理位置标签,还反映了乘客的出行特征与个性偏好等,是个亟待开发的大‘金矿’。”
自7月底监管部门明确网约车合法地位以来,网约车司机郭师傅(化名)开车的心情舒畅了不少。
“以往,拉活总是躲着马路上的交警,担心被拦下;还有一些地方城市,的哥‘钓鱼’引我们网约车司机上钩,过去总怕哪天就被自己碰到了。”郭师傅告诉本刊记者,网约车新规的颁布,让他们从事网约车变得“理直气壮”,但对于未来,郭师傅还是有点担忧。
新规更加务实
7月底,国家监管部门出台印发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明确了网约车的合法地位,以及平台公司应承担的承运人责任、具备的营运条件和规范经营行为的要求,支持网约车平台公司不断创新规范发展。
伴随着相关政策的出台落地,市场为之一片欢腾。相较去年《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为人诟病,此次《暂行办法》有了较大修改,被业内人士认为更有利于网约车这个新生行业的发展。
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规划院信息室主任姜鹏曾参加过《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讨论,在他看来,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最终的《暂行办法》经过多处修改后更加务实,有些条件不再那么苛刻,不难看出国家对于网约车以及“互联网+”等新生事物的肯定与鼓励。
赛迪顾问副总裁吕萍也同样认为,此次《暂行办法》的出台是国家支持“互联网+出租行业”的标志性举措。近几年,随着滴滴、Uber、神州专车等网约车市场的火热,人们出行更为便捷实惠。但与此同时,也带来了很多诸如行业恶性竞争、出行安全等问题。国家在此时出台《暂行办法》是十分必要且具有重要意义的。“此次新规立法的根本思路是网络经济与共享经济的结合,根本目标是让人们的出行更为方便、安全、快捷、实惠。”
“此次出台的《暂行办法》在内容方面更细更实,分别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网约车经营行为均作出了具体规定,特别是针对网络经济的特点,新规在信息安全和信息共享方面花了很大的比重。”吕萍告诉本刊记者。
文章来源:《小型内燃机与车辆技术》 网址: http://www.xxnrjycljs.cn/qikandaodu/2021/0414/7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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